
03
JAVA
物件導向
3-1
建構子( Constructor )
3-2
static 成員與 non-static 成員
3-3
覆寫與超載
3-4
vararg – 建構變長的參數
3-5
封裝
3-6
繼承( this 與 super )
3-7
多型( instanceof 運算子)
3-8
is-a 與 has-a
3-9
介面( interface )
3-10
抽象類別( abstract class )
3-11
列舉(
enum
)
3-12
import static
3-13
內部類別
3-14
final
關鍵字
3-15
物件型別轉換
3-16
Initializer
實作區塊
3-17
覆 寫
equals()
與
hashCode()
3-18
finalize()
方法
3-19
SongleTon
設計模式
3-20
DAO
設計模式
3-21
Composition
設計模式

「物件導向程式設計」是一種抽象且擬人化的程式設計,與以往熟悉
的「程序式程式設計」大不相同,程式設計師所設計的不再是一個個
函式,而是一個個將程式抽象化且各自獨立的物件。物件內用來描述
資料的稱作屬性(
Attribute
),用來描述物件內部的行為稱作方法
(
Method
),因此我們可以說,物件是一群相關屬性(資料)與方
法(函式)的組合。
物件導向程式(
OOP
)中,物件(
Object
)就是某個類別(
Clas
s
)的實體(
Instance
)。在
Java
語言中,產生一個物件實體可
用
new
這個關鍵字,而所有的類別可透過繼承的關係相互呼叫、引
用與傳遞訊息,形成一種彼此繫結且有層次的結構。

Java
物件導向程式語言的
2
個精神與
3
個特徵如下:
2
個精神:
1.
抽象化(
Abstraction
):物件抽象化有助於瞭解並實際掌握物件
的內容。
2.
繼承(
Inheritance
):抽象化是指物件被良好地定義及描述,繼
承則是賦予程式能重複使用物件以增加其延展性。
3
個特徵:
1.
繼承(
Inheritance
);
2.
封裝(
Encapsulation
);
3.
多型(
Polymorphism
)。

何謂類別?
類別是物件的藍圖,也是物件實體的基礎。類別內部定義了使用者資
料型態,如屬性與方法,在
Java
程式語言類別的宣告中引用了
cl
ass
這個關鍵字:
類別的存取修飾字若為
public
,則類別名稱必須與類別檔名相同。
例如:類別名稱為
MyClass
,類別存取的檔案命名就必須為
MyCl
ass.java
(注意大小寫)。修飾語可以是
static
、
abstract
或
final
等型態的指定字,實際定義範例為:
Java
類別定義的語法
存取修飾字 修飾語
class
類別名稱
{
//
定義屬性以及方法敘述
}
MyClass.java
類別定義
public
class MyClass{
// MyClass
類別的內容包含了屬性以及方法敘述
}

物件屬性
屬性是物件的資料,也可以說是變數。宣告物件變數時,不使用
sta
tic
來修飾變數,而且變數必須宣告在
class
內,例如:
物件方法
物件的方法是一種描述類別內部的行為,也是外部存取物件內部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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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Spring '18
- San Nan Lee